退貨注意事項煩請務必閱讀 

 

  • 若您想要辦理退換貨,請於收到貨後7天內與我們聯絡,確認後再寄出您需要退/換貨之物件,麻煩請用宅配或掛號方式寄出,明珠小鋪收到貨確認商品無誤後1~2天內退款給您,麻煩請保持手機暢通。
  •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猶豫期之權益。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(保持商品、包裝、贈品之完整性), 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 [全新商品之定義]:商品經使用或修改(含剪標)將無法退貨。食品類請勿拆封。服飾類請勿穿過造成磨損髒污、不可下過水、試穿時請注意不可沾上化妝品。包包類請勿穿過造成磨損髒污。 [完整包裝]:所有商品請保持完整包裝寄回,完整包裝應含條碼貼紙、包裝袋或鞋盒、吊牌、等附屬配件。(注意原廠包裝與鞋盒請勿直接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)
  • 線頭、釦眼未開、輕微脫線、極小的汙點、尺寸1~2cm的誤差、螢幕色差,在國際驗貨標準都是屬於可接受的範圍,並不屬於瑕疵。
  • 每張訂單僅提供一次免費退換貨服務,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謹慎選擇後再行退換貨流程。若於7日內需加退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,請寄回至: 新竹市香山區香北一路145號一樓  明珠小舖收 ,並提供貨運單號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驗收商品後再進行退貨。
  • 如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明珠小舖 將暫停出貨終止交易,請您見諒!

 

 

訂單換貨處理

 

  • 換貨僅限瑕疵品更換相同商品,無法更換不同商品.
  • 請詳述換貨原因,若為商品瑕疵請於瑕疵處用便利貼標記,以便為您仔細檢查.
  • 待收到您寄回的換貨包裹,新品將於5個工作天內以宅配或掛號方式寄出.
  • 若遇商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換貨,明珠小舖將電話通知您,請手機保持暢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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